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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护照加注曾用名需要什么材料_最新
来源: 本地宝      时间:2023-03-22 12:01:45

申请材料:

①《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相关资料图)

②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相片;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效普通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⑥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⑦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按照有关规定,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军人须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

⑧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备注:

1、申请材料1和2可在受理窗口自动生成并打印,无需申请人自行准备。

2、申请材料3-8须在前往受理大厅时交验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出入境受理机构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出入境审批机构进行审批,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形式

由申请人本人(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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